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联合联合发出通知,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指出,商品房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房屋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误差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房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约定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房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