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安生丶Baby回答数:3个2018-06-12 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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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 2018-06-12 10:03:35
1、选定装修公司后,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要先查看装修公司的有效证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
2、事先参观装修公司在建的工地,可以看看现场的施工情况,查看现场是否备有必要的防火设施等设备,以此来判断装修公司的施工是否规范。
3、对装修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和预算报价,业主要做好核对,各项收费要注意是否合理。对于未标明、不理解的收费要提出自己的疑问,并让装修公司在合同中写清楚收费的原因,千万不可模糊带过。
4、装修合同上,要标明施工时间范围、详细的施工流程以及详细的材料明细表等详细信息。材料的使用,要分区域单独标明,例如卧室要使用哪些材料,客厅要使用哪些材料等。每类材料也一定要写清楚品牌、型号、数量等具体信息。
5、合同上要标明验收的注意事项。包括一共进行几次验收,分别在哪些阶段进行验收,验收的方式和验收合格标准又都是什么。如果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业主和装修公司沟通好的处理方案,谁来承担返工处理,也应该写进合同。
6、对于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也要在合同上标明。要写清一般的项目保修期为几年,水电隐蔽工程的保修期又为几年,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是保修时间的,收费情况又该是如何。
7、合同应该由法人代表来签署,若是由委托人代理签署,业主要保留一份委托书的复印件。除了这些,业主还需要保留加盖了装修公司公章的工商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明复印件。同时,还要保留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8、在缴纳工程款时,最好是业主自己交到装修公司的财务处,尽量不要让别人代缴,不要出现代收工程款的现象。
9、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方案的修改、项目的变更,或是预算的变化时,业主要和装修公司修改合同中的这些部分,再重新签署一份装修合同。
房屋装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包工头的家乡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
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
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
三、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装修费的支付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你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5%-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后,你入住时间满两个月----一年后再支付。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这样会使你的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
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你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以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或《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等这样的规定验收,对施工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六、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
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单位的工程,因此你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家装工程能按时完工。
七、装饰材料的保管及损失的赔偿责任
施工期间,装饰材料会再不经意间被低素质的工程队以伪劣换好,调包拿走,或者买多用少,私藏私拿。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材料由工程施工人员负责保管,如果丢失或被换,则由施工方负责任赔偿。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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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 2018-06-12 10:03:16
设计图纸备齐全
在部份家庭装修过程中会出现由于设计师必要的图纸准备不齐全,口头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逐步备齐。但是,施工开始以后,由于设计师与消费者与施工人员的沟通问题,以及施工现场的某些复杂因素,这时候设计师出的设计图纸非常容易与消费者出现摩擦。最主要的反映就是消费者会发现,这时候的图纸与设计师在签合同之前与自己谈的有很大的出入。当然,消费者也许不知道,这里面出现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也许是双方对同一个项目的不同理解,比如对颜色、对造型、对尺寸等等。由于口头的交流很难表述清楚,所以出现分歧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相关的图纸准备好,即使事后对图纸有所变更,也是在合同必要图纸的基础上,这样做的结果对合同的双方都是比较有利了。那么图纸应该包括哪些必要的要素呢?
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相差甚远。其实检查一下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施工图纸来做设计图纸,而是把图纸按照美丽的图画来制作的。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
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作认真细致的测量,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
3、简单的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洽谈相符的工程项目。
4、项目选择的材料:我们知道,一份家装报价是立足于工程的做法以及使用的材料,所以,在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来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对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很有利。
材料采购验收
家庭装修过程中目前比较常见的材料采购方式主要是业主自己采购一部分主材,施工单位采购一部分主材一部分辅材。但是,材料采购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过程。举个例子,合同中本来约定使用某个品牌的大芯板,但是消费者在施工时发现,施工单位采购了其他品牌的;还有,工地本来需要明天使用墙砖,但是业主还没有决定到哪里去买,所以由于甲乙双方自身的原因,采购材料出现问题的情况很突出。因此,在这里需要提醒您:
1,在合同当中,应该约定采购材料的种类;2,合同当中应该约定材料的品牌;3,合同当中对材料的规格进行约定;第4,合同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数量;5,合同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价格;6,合同应该约定材料的供应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而我们看到的很多合同都没有作必要的约定,因为牵扯到材料供应必须与施工进度相衔接以及必要的材料验收,所以绝对不要忽视这个供应时间的约定;7,关于材料,还有一个目前很多合同双方都容易忽视的地方,就是材料的“验收人”,由于目前家庭装修关于材料的纠纷很多,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材料进场没有验收,还有的就是参与验收的人太多,结果与没有验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合同中应该制定一个明确的能够做主的验收人,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施工计划按期完工
家庭装修工程的延期目前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使在合同当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规定了工程延误对施工方的惩罚条款,但是房子不能按时住进去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损失更大的事情。而怎样监督工程是否按照正常进度有序地进行,一份严格的施工计划就是必要的了。有了施工计划,消费者就有了一个监督施工方是否能够按期完工的法宝施工工艺书在家庭装修过程中,施工工艺是施工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如果事先没有签订,出现问题,有可能对消费者不利。所以在合同中应该按照前期谈判时约定的、明确的施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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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 2018-06-12 10:02:34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根据此规定,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将上述两个标准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标准。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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