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尚书。
最早有关女官的记载始于《周礼》,《周礼·天官》中,除天子后体同天子,夫人于后犹三公之于王,坐而论妇礼,不能作官看待外,其他九嫔以下既是王的嫔妾,也是执掌各方面的女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女御四德,并在各种礼仪中赞助天子后,世妇掌祭礼、宾客、丧纪之事,帅女官涤溉,女御掌御叙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女功,同时又是各种仪式中世妇的助手。此外还有女祝拿后宫祭祀、祷祠以及有关鬼神之事。女史掌王后之礼职,是王后内治的辅助和秘书。另外,在宫内的服务机构中,在宦官的领导下,还有女酒、女浆、女醢、女篣、女醯、女盐、女幂等,这些都是从事具体工作的宫中最低级的宫职人员了。
秦汉自夫人以下设有设嫔、世妇、女御等名目,也末言及女官。但《隋书》叙述女官设置时,说是“采汉、晋旧仪”,可见汉、晋后官是有女官制度的,但因史官言之不详,只能存而不论。
见于记藏,将宫中女官(又称宫官、女职)与嫔御(即内宫)加以区别,另立系统的是北魏孝文帝之时。女官主管宫中具体事务,其职秩与外官相对。最高领导人内司,官比尚书令。其次是作司、大监、女侍中,官比二品。其三是监、女尚书、美人、女史、女贤人、女书史、书女、小书女等,官比三品。其四是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宫人,官比四品。最下一等是青衣、女酒、女饷、女食、奚官女奴,官比五品。
隋文帝时,置六尚、六司、六典,递相统摄,以掌后宫掖廷事务。隋炀帝加以改制,使与外廷尚书省相类似,设六尚局管二十四司司。六尚局分别为尚官局(管官内传达、人事、会计、处罚、门卫等)、尚衣局(管文教、音乐、礼宾、礼赞等)、尚服局(管符玺、衣饰、兵器)、尚食局(管食膳、药品)、尚寝局(管住行器具、园艺、灯火等)、尚工局(管衣服织染缝制以及珠宝钱货)。这些女官的品位较低,六尚品从第五、司长官员从第六,至于女史一类女官,乃是流外之官,无定员数。
唐承隋制,也设六尚二十四司,职事和品位与隋基本相同。唐代著名的女尚宫宋若昭及其姐妹五人以文采召入宫中,深受德宗赏识,故不以宫妾待之,而称之为学士先生。若莘、若昭、若宪相继执掌官籍,历德、顺、宪、穆、敬、文六帝。唐还设宫正和彤史以掌戒纠谪罚和记录功过事宜。五代后唐也设女官,并都封为国夫人或郡夫人等。
明代洪武年间,后宫也有与唐制相同的女宫制度,但永乐之后,宫职归于宦者,所存只有尚宫四司而已。
中国自汉朝开始设置女官,但历朝的具体制度均有不同。例如北魏时女官有内司(位视尚书令、尚书仆),作司、大监、女侍中(位视二品),监、女尚书、美人、女史、女贤人、书史、书女、小书女(位视三品),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宫人(位视四品),春衣、女酒、女飨、女食、奚官女奴(位视五品)。
唐朝时,后宫仿照六部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六局首席女官合称“六尚”,各定员二人,正五品,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六部尚书。六局统领二十四司,皆为正六品;其下又有二十四典,皆正七品;再之下有二十四掌,皆正八品;掌之下又各设女史。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六,局女,官:
尚,宫,局:司,记(之下有典,记、掌,记)、司,言(之下有典,言、掌,言)、司,簿(之下有典,簿、掌,簿)、司,闱(之下有典,闱、掌,闱)。
尚,仪,局:司,籍(之下有典,籍、掌,籍)、司,乐(之下有典,乐、掌,乐)、司,宾(之下有典,宾、掌,宾)、司,赞(之下有典,赞、掌,赞),另有彤,史二人,正六品,彤,史下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司,宝(之下有典,宝、掌,宝)、司,衣(之下有典,衣、掌,衣)、司,饰(之下有典,饰、掌,饰)、司,使(之下有典,使、掌,使)。
尚,食,局:司,膳(之下有典,膳、掌,膳)、司,酝(之下有典,酝、掌,酝)、司,药(之下有典,药、掌,药)、司,饎(之下有典,饎、掌,饎)。
尚,寝,局:司,设(之下有典,设、掌,设)、司,舆(之下有典,舆、掌,舆)、司,苑(之下有典,苑、掌,苑)、司,灯(之下有典,灯、掌,灯)。
尚,功,局:司,制(之下有典,制、掌,制)、司,彩(之下有典,彩、掌,彩)、司,珍(下有典,珍、掌,珍)、司,计(之下有典,计、掌,计)。另设宫,正(正五品)、司,正(正六品)、典,正(正七品),负责处分失职之女,官和宫,女,有女,史四人。又有阿,监、副,监,视七品。
此外,唐朝又有文学馆,女,官中有文学者为学,士,执掌教习妃,嫔、宫,人文化书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