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7.2.2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
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年版)
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条文说明:
3.3.2 厨房应有直接对外的采光通风口,保证基本的操作需要和自然采光、通风换气。根据居住实态调查结果分析,90%以上的住户仅在炒菜时启动
排油烟机,其它作业如煮饭、烧水等基本靠
自然通风,因此厨房应有可通向室外并开启的门或窗,以保证
自然通风。厨房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有利于管线布置及厨房垃圾清运,是套型设计时达到洁污分区的重要保证,有条件时应尽量做到。
虽然不是强条,但是尽量要照此执行。